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勞務費如何做分錄?
答:小編首先需要說:如果個人在代開發票時,稅務機關已經全額征收了個稅,那么企業一定不需要代扣代繳個稅;如果個人在代開發票時,稅務機關未征收個稅,那么企業不僅需要取得發票還需要代扣代繳個稅。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此,對于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勞務費,其會計分錄做法如下:
1、工資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職工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
2、發放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貸:庫存現金
3、上交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對于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勞務費的會計分錄,您現在清楚了嗎?如果您覺得本文還不錯的話,也可以分享給您的身邊的小伙伴,趕緊加入我們的會計學堂群里一起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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