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自制產品無償贈送客戶視同銷售該如何處理呢?

2018-06-08 15:5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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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將自制產品無償贈送客戶的行為,其會計處理應該是可以視同銷售的。對此,本篇文章將會給您帶來的是相關的會計處理,同時還有銷項稅的相關規定,為什么有“銷項稅”,相信您看完本篇文章后就會清楚。

將自制產品無償贈送客戶視同銷售該如何處理呢?

答:對于將自制產品無償贈送客戶,可以視同銷售,注意,視同銷售只是計算增值稅的銷項稅。

其處理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將自制產品無償贈送客戶視同銷售該如何處理呢?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31條,明確稅法第8條可以扣除的稅金,是指“企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也就是已經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

因此,將自制產品無償贈送客戶視同銷售的銷項稅應該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將自制產品無償贈送客戶視同銷售的處理,您現在知道1處理方法了嗎?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歡迎您繼續支持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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