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公司為員工承擔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應當怎么計算方法應納稅額?
回復:雇主為雇員負擔全年一次性獎金部分個人所得稅款,屬于雇員又額外增加了收入,應將雇主負擔的這部分稅款并入雇員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換算為應納稅所得額后,按照規定方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例如:某公司員工陳某2017年3月份工資3000元,當月一次性取得上年度獎金9000元,其應納稅款由公司負擔200元。
陳某應納稅所得額=9000+200-(3500-3000)=8700(元)
8700 ÷12=725(元),適用3%的稅率
應納個人所得稅=8700×3%=261(元),其中:個人負擔61元,公司負擔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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