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計提工資但沒發放如何做賬
沒有發放,總帳怎么能結零呢?每月計提后,不發放,應該有余額在應付職工薪酬的貸方反映。
1計提工資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注:計提工資未發,做以上兩步即可;計提后未發的工資在應付職工薪酬的貸方,不做任何賬務處理。

等次月發放工資再做處理,如下:
3.次月發放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上交杜保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5.上交個人所得稅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案例:
計提的工資沒有發放完怎么做賬
職工未領工資: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職工領取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庫存現金
雖然說“應付職工薪酬”這個是個往來科目,但是未全部發放的工資,還是建議轉入“其他應付款-員工”,這樣應付職工薪酬這個科目看起來就比較清爽,每期余額肯定就是計提的待發的下個月工資全額或者暫估的下個月工資全額,而沒有其他雜項混在里面。
針對年終獎的不全額發放,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全額享受年終獎的優惠個稅政策,如果進行了全額計提,并按照優惠政策計提了個稅,余下的70%就可以放在“其他應付款”,發的時候沖其他應付款,全額年終獎對應的稅金在發放30%的當月就核算,并于次月繳納。
會計學堂整理的每月計提工資但沒發放如何做賬如上,該問題可簡單,也可以多走兩步,這都不難,其中社保公積金的處理,這些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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