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賬務處理上都發生了哪些變化?
2016年7月4日,財政部為進一步規范增值稅會計處理,促進《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貫徹落實,起草并發布了關于征求《關于增值稅會計處理的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我們就其中主要的變化點進行總結如下:
1、增設4個二級科目
應交稅費二級科目增置了“預繳增值稅”、 “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
2、增設2個三級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三級科目增置了“銷項稅額抵減”、“簡易計稅”明細科目。

小規模企業營改增后賬務處理怎么做?
收入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發票金額)
貸:主營業務收入(發票金額)/(1+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發票金額)/(1+3%)】*3%
計提企業所得稅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結轉所得稅費用
借:本年 利潤
貸:所得稅費用
繳納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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