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稅改革的經濟意義是什么?
為鼓勵水資源回收利用、保障生產生活需要,給予免征、減征水資源稅或從低確定稅額.規定取用污水處理再生水、抽水蓄能發電取用水以及采油排水經分離凈化后在封閉管道回注的,免征水資源稅.對回收利用的疏干排水和地源熱泵取用水,從低確定稅額.對限額內的農業生產取用水,免征水資源稅;超過規定限額的農業生產取用水,以及主要供農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飲水工程取用水,從低確定稅額."農業生產取用水的制度設計,延續了現行水資源費政策.對限額內的農業生產取用水不征稅,超過規定限額的農業生產取用水從低征稅,一方面是統籌考慮了減輕農民負擔與促進水資源節約利用的要求;另外,我國農業生產取用水量大,占全社會總取用水量的60%左右,但農業生產用水方式粗放,大水漫灌現象普遍,不利于水資源可持續利用,這樣的制度設計也希望促進轉變農業灌溉方式,培養農民節約用水意識.

水資源稅改革的經濟意義是什么?
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在河北省實施一年多來,有效抑制了不合理用水需求.數據顯示,由于對超采區取用地下水加倍征稅,促使河北省許多企業由抽采地下水轉為使用地表水.改革同時倒逼高耗水企業節水,河北鋼鐵集團唐鋼公司實現工業水源全部改用城市中水,年可節水1460萬立方米.
"用稅收杠桿提高用水成本后,企業自然會調整自己的生產行為,促進節約用水."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認為,此次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有利于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機制,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政策導向.同時有利于增強企業等社會主體節水意識和動力,加快技術創新提高用水效率、優化用水結構,減少不合理用水需求.
根據《實施辦法》,除規定情形外,水資源稅的納稅人為直接從江河、湖泊(含水庫)和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對一般取用水按照實際取用水量征稅,對采礦和工程建設疏干排水按照排水量征稅,對水力發電和火力發電貫流式(不含循環式)冷卻取用水按照實際發電量征稅.
水資源稅改革的經濟意義是什么?以上是會計學堂整理的關于水資源稅改革的相關內容,通過閱讀相信大家都有了自己的認知和理解.獲取更多精彩的財務知識,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