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后銷售補交的增值稅可以抵扣嗎?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如已銷售為主營業務成本)貸: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借: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借:應繳稅費--未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

補繳的增值稅可否抵扣?
問:我公司是外資企業,海關稽查時認為我公司一般貿易進口的原材料少申報進口價格(為申報運保費等),需補繳了進口環節的增值稅、關稅,并按海關要求繳納了罰款和滯納金.請問這種情況下,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稅海關完稅憑證(憑證備注欄注明海關稽查補稅)是否可以抵扣?
答:《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帳外經營部分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抵扣問題》(國稅函[2005]763號)規定,鑒于納稅人采用帳外經營手段進行偷稅,其取得的帳外經營部分防偽稅控專用發票,未按上述規定的時限進行認證,或者未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核算當期進項稅額并申報抵扣,因此,不得抵扣其帳外經營部分的銷項稅額.
滯后銷售補交的增值稅可以抵扣嗎的全部內容已經在上文中介紹完畢了,如果還有其他任何的疑問,歡迎咨詢會計學堂的專業客服老師.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