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和權益法兩者之間的相同點和不同點
(1)被投資方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利潤分配以外的其他權益變動:
成本法下:不做處理
權益法下:確認為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時應該將這部分資本公積轉出,轉入投資收益.
(2)被投資方分配股利:
成本法:投資之前的股利應該沖減長期股權投資;投資之后的股利應該確認為投資收益;分錄是: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權益法:投資之前的股利應該沖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投資之后的股利應該沖減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分錄是: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3)成本法下應該按照初始投資成本入賬,不進行調整;
權益法下如果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應享有的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應該按照初始投資成本入賬,不進行調整;如果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的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應該按照應享有的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調整初始入賬價值,也就是按照應享有的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記入長期股權投資,差額記入營業外收入;
(4)被投資方實現凈利潤或凈虧損:
成本法下:不進行賬務處理;
權益法下:確認投資收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
分錄是: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投資收益(凈虧損做相反分錄)
(5)被投資方發生了其他綜合收益的變動:
成本法下:不做處理
權益法下:確認為其他綜合收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時應該將這部分其他綜合收益轉出,轉入投資收益.
成本法和權益法兩者之間的相同點和不同點上文小編介紹了5點內容,成本法和權益法對這5個內容的處理方法是不一樣的,從中也能發現這兩者的區別,具體的請看上文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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