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質量原因無法收回款項如何做損失處理
壞賬損失是已經確認應收而又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所產生的損失。按照有關會計準則,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應收賬項,應確認為壞賬損失:
1) 因債務人單位撤銷,依照企業法進行清算后,確實無法追回的應收賬款;
2) 因債務人死亡,已經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
3) 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已超過3年,經多次催討,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
壞賬損失的核算有兩種方法:直接轉銷法和備抵法。
政策依據:
根據《增值稅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的發【2006】156號第十四條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銷售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請您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應收及預付款項壞賬損失要進行專項申報。應提供資料:納稅人辦理應收及預付款項壞賬損失申報時,應報送《資產損失專項申報明細表》、《資產損失專項申請報告表》和下列附送資料:
跨地區匯總納稅企業還應報送《匯總納稅企業資產損失申報匯總清單》會計學堂整理的。
因質量原因無法收回款項如何做損失處理,以上小編著重說的只有政策依據,如果你能仔細閱讀,一定會發現一些東西,好了,如果對兩類會計處理方法有興趣,就咨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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