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本銷售商品如何做其會計分錄?
答:首先,對于銷售商品,則會計分錄如下:
銷售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現金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而如果是虧本銷售商品,則需要這樣做:

企業發生的虧損,可以用盈余公積彌補。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值得一提的是,業發生的虧損,5年內的稅前利潤不足彌補時,用稅后利潤彌補。這種方式不確認遞延所得稅。稅法上在計算應稅所得時不能扣除虧損余額。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關于虧本銷售商品的會計分錄,您現在清楚了具體的做法了嗎?如果您還有哪個地方不明白的話,可以問一下我們的在線老師哦。更多會計知識,歡迎您關注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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