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生產企業三包收入的稅務處理
三包”收入,它其實是經銷企業為用戶提供修理修配勞務而預先預取的收入,只不過支付這項費用的是生產企業而不是消費者。
稅法中,對預計費用損失規定不得列支,因此,在所得稅清算時,應按實際發生的三包費用列支,即需要進行納稅調整。所以,如果三包費用對利潤影響不大的話,也可不進行預計,而在實際發生時,直接計入營業費用。
政策依據:
國稅函發[1995]288號文明確規定,貨物的生產企業為搞好售后服務,支付給經銷企業修理費用,作為經銷企業為用戶提供售后服務的費用支出,對經銷企業從貨物的生產企業取得的“三包”收入,應按“修理修配”稅目征收增值稅。

案例:
汽車配件售后服務產生的三包費用的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發[1995]288號)第八條“經銷企業從貨物的生產企業取得‘三包'收入,應按'修理修配'征收增值稅”之規定,經銷企業收取之生產企業的“三包”收入,視為經銷企業向生產企業提供修理修配勞務而取得之收入,應依法繳納增值稅會計學堂整理的。
若經銷企業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則根據現行增值稅相關法律規定,經銷企業應依照稅法規定的時限向生產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生產企業取得該增值稅專用發票,顯然符合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可予抵扣進項稅額之情形,可依法予以抵扣。
汽車生產企業三包支出的稅務處理,本文講述的最重要的一個就是稅前扣除的問題,就增值稅而言,是否再抵扣范圍,本文的意見,你是否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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