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調撥子公司移交后的資產該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對于總公司調撥子公司移交后的資產的處理,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
(1)同城
固定資產只是內部調撥,折舊按原來的方法計提,調撥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分公司
貸:固定資產-總公司
(2)異地
總公司: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對此,也可以參考以下這個案例:
假定甲、乙兩個分公司,分別預繳企業所得稅,然后總公司匯算清繳,按總公司安排,資產由甲劃轉給乙。若該資產在甲公司賬面原值100萬,已提折舊20萬,凈值80萬,因轉移給乙,甲取得銀行存款50萬。于上述原因不考慮因資產轉移導致甲資產損失與乙資產所得,只考慮賬務處理。甲公司做資產減少的分錄,并將資產凈值與資產轉移收入之差,(為避免調增調減所得)直接記入稅后會計科目,乙公司按轉入的資產凈值增加固定資產并按剩余年限提折舊。會計分錄如下:
分公司--甲:
借 固定資產清理 80
累計折舊 20
貸 固定資產 100
借 銀行存款 50
貸 固定資產清理 50
借 資產公積--調出固定資產 30
貸 固定資產清理 30
乙方會計分錄:
借 固定資產 50
貸 銀行存款 50
此后該資產預留5%殘值后,將余值按剩余折舊年限計提折舊,
借 經營費用(或管理費用)
貸 累計折舊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整理,關于總公司調撥子公司移交后的資產的會計處理,您現在是否清楚了呢?如果您還有疑問,需要將本文的案例多多閱讀,同時還要練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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