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產自銷商品銷售出去該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按稅收規定,自產自用的產品視同對外銷售,并據以計算交納各種稅費。企業按規定計算交納的各種稅費,也構成由于使用該自產產品而發生支出的一部分,應按用途記入相關的科目。”按此規定,企業自產自用的產品如用于在建工程、對外經營租賃、內部部門使用等應視同銷售處理,會計上不作銷售處理而按成本結轉,但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如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所得稅等應計入相關的資產科目。
自產商品自用在建固定資產。
借:在建工程
借:成本
貸:收入
貸:庫存
稅費(銷項)
舉個例子,自產自銷的免稅農產品可以這樣做賬: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
企業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自產自銷商品銷售出去的賬務處理,相信您現在應該也是比較清楚的了。想要知道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關注了本網站,也不要關注我們的微信公眾號會計情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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