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的車船稅沒有發票怎么做賬?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1號)的規定:"第十四條納稅人沒有按照規定期限繳納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在代收代繳稅款時,可以一并代收代繳欠繳稅款的滯納金.
……
第二十七條本條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因此,車船稅滯納金由車船稅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
分錄為:
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車船稅
借:固定資產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不寫此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車船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車船稅
貸:銀行存款
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
借:管理費--車船稅
借:固定資產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不寫此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車船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車船稅
貸:銀行存款
代收的車船稅沒有發票怎么做賬?上文小編介紹了車船稅的相關政策以及各個步驟的會計分錄如何寫?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這個內容,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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