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如何寫?

2018-05-16 15:0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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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股權轉讓所得是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在《個人所得稅法》有明確的規定說明,本篇文章已經給您列出來了。同時,本文分別從代開代繳時與上交時做分錄,詳細內容參考如下。

股權轉讓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如何寫?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第四十八號)第十一條的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205號)第四條的規定,實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應稅所得包括: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六)財產租賃所得;

(七)財產轉讓所得;

(八)偶然所得;

(九)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因此,企業為股權轉讓個人扣繳的個人所得稅,可以提取2%的手續費。

股權轉讓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如何寫?

而股權轉讓在其中,那么,對于股權讓轉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如下:

代開代繳時

借:其他應收款-某股東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股權轉讓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您現在可以寫了嗎?如果您想深入了解,我們有專門的習題您可以練習,購買我們的課程就可以獲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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