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創商譽是否需要進行會計核算?

2018-05-14 14:1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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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創商譽是否需要進行會計核算?可以做會計核算,具體是怎么做的有什么規定?一起來閱讀我們的下文內容吧,希望以下內容可以幫助你們大家來解答!

自創商譽是否需要進行會計核算?

答:根據《應用指南》及《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應用指南》,商譽是企業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購買方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其存在無法與企業自身分離,不具有可辨認性,不屬于無形資產準則所規范的無形資產。

這個概念的基本含義有五點:(1)商譽是在企業合并時產生的。投資方合并被投資方取得股權有兩種情況:一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取得股權,如企業集團內的企業合并,二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取得股權。

先前的無形資產準則規定的“企業自創商譽不能加以確認”在這個新準則中更加明確。(2)商譽的確認是指“正商譽”,不包括“負商譽”。

即“企業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購買方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作為商譽(正商譽)處理,如果企業合并成本小于合并取得被購買方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負商譽,則計入當期損益。

(3)商譽的確認以“公允價值”為基礎。(4)商譽與企業自身不可分離,不具有可辨認性。(5)商譽不屬于“無形資產”規范的內容。商譽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和《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的規定進行處理。

自創商譽是否需要進行會計核算?

為什么自創商譽不應攤銷?

(1)若將自創商譽在初始確認之后又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攤銷,這樣勢必會影響企業確認自創商譽的積極性。因為自創商譽的確認結果,將會影響企業管理當局及相關的其他利益集團決策。如果將巨額的自創商譽確認后攤銷,勢必造成企業利潤大為降低。

(2)自創商譽具有無限的使用壽命,有可能是一項非遞耗性資產。根據會計持續經營的假設,企業自創商譽的價值可能隨企業的發展及時間的推移非但沒有減少,反而會有所增加。如果將其攤銷,違背了真實性原則。

(3)國外雖有證據表明外購商譽的收益期不超過20年,但并未證明自創商譽的受益期限。因此,在受益期限不確知的情況下,而妄加規定其攤銷期限,這樣勢必會引起更多的爭議。雖然不對自創商譽進行攤銷,但要定期對其進行重新評估,即進行增減值估計。

自創商譽是否需要進行會計核算?以上的會計核算內容,小編希望你們各位都可以掌握,因為也是非常重要的會計內容!如果有什么問題的話,可以來咨詢我們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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