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后再外銷進口增值稅可以抵扣嗎
答:可以
納稅人進口貨物,凡已繳納了進口環節增值稅的,不論其是否已經支付貨款,其取得的海關完稅憑證均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需要在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采集軟件中認證;
軟件安裝后,認證時,在電子報稅里錄入導出后,上傳即可;
海關進口增值稅認證抵扣采集系統可從二個地方下載;
1、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下載服務中心——軟件下載——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采集軟件下載;
2、網上申報——登陸——軟件下載——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采集軟件下載。
3、一般貿易進行的貨物在進口環節海關已代征繳納的增值稅可以申報抵扣。

進口增值稅如何抵扣?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3年第31號)規定,
自開具之日起180天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電子數據),申請稽核比對,逾期未申請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對稽核比對結果為相符的海關繳款書,納稅人應在稅務機關提供稽核比對結果的當月納稅申報期內申報抵扣,逾期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
好了,如果對于“進口后再外銷進口增值稅可以抵扣嗎”還了解的不夠清楚的會計朋友,小編現在就來給你們大家來解答問題吧,希望以上內容會對你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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