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理解遞延所得稅?

2017-05-24 15:5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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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是指按照所得稅準則規定當期應予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1、遞延所得稅,是指按照所得稅準則規定當期應予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即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當期發生額的綜合結果,但不包括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的所得稅影響。

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發生額對應所得稅費用的,屬于遞延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費用(或收益)=當期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增加額+當期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少額-當期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減少額-當期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增加額

如果某項交易或事項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應計入所有者權益,由該交易或事項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及其變化亦應計入所有者權益,不構成利潤表中的遞延所得稅費用(或收益)。

2.遞延所得稅資產產生于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不同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在估計未來期間能夠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利用該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時,應當以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通俗的講:暫時性差異,現在納稅調增,將來納稅調減,將來少繳企業所得稅,產生于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就形成遞延所得稅資產.

考慮特殊情況,比如彌補虧損,因將來能"抵稅"會形成遞延所得稅資產

3.舉例

【例1】2016年存貨賬面價值300萬,按會計規定提了減值準備60萬,賬面價值只有240萬,企業所得稅稅率25%,則:

(1)2016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提的減值準備60萬,不讓稅前扣除,所以納稅調增額60萬,將來可以調減60萬,就是將來可以多"抵稅",這就是形成"遞延所得稅資產",形成的數額:60萬×25%=15萬;;

(2)2017年如果全部銷售,賬面銷售成本是240萬,但是以前提的減值準備沒有讓稅前扣除,所以企業所得稅的銷售成本是300萬,納稅調減額60萬,形成的資產也就沒了,就把遞延所得稅資產15萬沖回了.

【例2】2017年賬面股票購買200萬,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240萬(好像16年行情沒有這么好,當做例子),企業所得稅稅率25%,則:

(1)2016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40萬,不算企業所得稅口徑下的所得,不要繳企業所得稅,所以納稅調減額40萬,將來可以調增40萬,就是將來可要多"繳稅",這就是形成"遞延所得稅負債",形成的數額:40萬×25%=10萬;

(2)2017年如果全部賣了,賬面股票成本是240萬,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賬面值變動40萬,不讓稅前扣除,所以企業所得稅的銷售成本是200萬,納稅調增額40萬,形成的負債也就沒了,就把遞延所得稅負債10萬沖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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