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到發要失控發票做進項稅額轉出如何做稅務處理?
答:首先,失控票產生的原因主要是以下三點:
1.未按時報稅;
2.企業走逃;
3.丟失空白專用發票。
對于企業收到發要失控發票做進項稅額轉出,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
1.銷貨方已申報納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的批復》(國稅函〔2008〕607號)規定,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對認證發現的失控發票,應按照規定移交稽查部門組織協查。
屬于銷售方已申報并繳納稅款的,可由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書面證明,并通過協查系統回復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該失控發票可作為購買方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2.銷貨方未申報納稅
若銷貨方未報稅或未申報納稅,按照現有政策,購買方取得的失控發票不得抵扣相應的進項稅額,已經抵扣的應當作進項稅額轉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立增值稅失控發票快速反應機制的通知》(國稅發〔2004〕第123號)規定,認證時失控發票和認證后失控發票的處理辦法:認證系統發現的“認證時失控發票”和“認證后失控發票”,經檢查確屬失控發票的,不得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
發票失控屬于非正常情況,會計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看完了上述小編的分析,對于企業收到發要失控發票做進項稅額轉出的稅務處理,您現在知道該怎么做了嗎?如果您還是不明白,需要將會計學堂給您帶來的相關依據仔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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