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滯納金該入什么會計科目及怎么做分錄?

2018-05-09 15:0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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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稅滯納金該怎么做會計核算,小編的觀點是可以計入“營業外支出”會計科目核算。對此,本文給您具體的講述了補交補交上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滯納金的分錄,相信您看完后就會清楚的。

城鎮土地使用稅滯納金該入什么會計科目及怎么做分錄?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小編認為,對于城鎮土地使用稅滯納金可以計入“營業外支出”會計科目核算。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滯納金屬于違規行為,不存在計提

如果是補交補交上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滯納金,則這樣做:

(1)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滯納金該入什么會計科目及怎么做分錄?

(2)借: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

營業外支出—稅收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3)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看完了上述小編的分析,對于城鎮土地使用稅滯納金該入的會計科目及分錄,你現在都知道了嗎?如果您還想知道更多稅務方面的知識,盡在會計學堂的文章更新,歡迎您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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