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轉出該怎么做會計分錄?
答:進項稅額轉出就是將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前期已經入賬)轉出到對應的存貨成本里。
首先,進項稅額轉出主要是發生以下兩種情況:
1、納稅人購進的貨物及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
2、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在建工程)、免稅項目或集體福利與個人消費等。
進項稅額轉出分兩種情況:一是稅務檢查進項發票不合格,要將原先抵扣的進項稅轉出進成本。
二是出口企業出口收入17%減去退稅率的差額進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那么,如果是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轉出,則可以參考一下這個案例:
某自行車廠既生產自行車,又生產供殘疾人專用的輪椅。為生產輪椅領用原材料1000元,購進原材料時支付進項稅170元,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基本生產成本--輪椅 1170
貸:原材料 1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70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關于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轉出的分錄,您現在知道該如何寫了嗎?如果您還有哪個地方不知道的,不妨仔細的閱讀一下相關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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