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在建工程進項稅額轉出該怎么寫會計分錄?

2018-05-08 13:4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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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在建工程發生非正常損失該怎么處理呢,對此,本篇文章給您講解的是不動產在建工程進項稅額轉該怎么做會計分錄,您可以看一下小編的“借”與“貸”是怎么表示的,如下。

不動產在建工程進項稅額轉出該怎么寫會計分錄?

答:不動產在建工程發生非正常損失的,其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已抵扣的進項稅額應于當期全部轉出;其待抵扣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企業在修建不動產在建工程時耗用的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已按照不動產分期抵扣的規則正常抵扣進項稅,即第一年抵扣60%而剩下40%轉入待抵,但因不動產在建工程發生非正常損失時,這些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就成為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了,所以對于已抵扣的60%的部分應全額做進項稅額轉出,而40%待抵扣的部分不能再用于抵扣。

因此,對于不動產在建工程進項稅額轉出,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抵扣稅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

不動產在建工程進項稅額轉出該怎么寫會計分錄?

當月入賬: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抵扣稅金)

貸:應付賬款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關于不動產在建工程發生非正常損失的會計分錄,您現在清楚怎么寫了嗎?如果您還有不同的意見,也可以與我們的會計老師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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