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補助扶持給個人的錢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呢?
答:個人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號)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 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的文件規定,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異地以個人名義繳納三險一金,可以在算工資個稅時扣除,但扣繳標準應按工作地的標準執行。

綜上所述,社保補助扶持給個人的錢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日前,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其中提到:為了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征管效率,將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這意味著個稅、社保征收都將歸于稅務局管理,如果企業不如實申報,可以追究其申報主體的法律責任。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社保補助扶持給個人的錢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相信您這下應該清楚了。更多關于稅務方面的知識,您也可以站內搜索本網站以前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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