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業預繳稅款需提供的資料
建筑業:17號公告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在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一)《增值稅預繳稅款表》;
(二)與發包方簽訂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三)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四)從分包方取得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房地產業: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按照本辦法規定預繳稅款時,應填報《增值稅預繳稅款表》。
房地產開發企業預繳稅款操作指引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應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適用稅率或征收率)×3%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11%的適用稅率計算;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
辦理流程:主管國稅機關——申報征收崗——預繳稅款——取得完稅憑證
預繳辦理所需資料:《增值稅預繳稅款表》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應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5%)×3%
辦理流程:主管國稅機關——申報征收崗——預繳稅款——取得完稅憑證
預繳辦理所需資料:《增值稅預繳稅款表》
房地產業預繳稅款需提供的資料,房地產企業一般納稅人居多,使用一般計稅法可靠一些,本文由小編整理發布,記著財稅實操資訊,就在會計學堂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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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