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賠償款計入營業外收入補稅怎么處理?
答:賠償金列入營業外收入應當交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三條規定: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罰息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營業外收入為什么不算是收入?
營業外收入不是收入,而是利得。
原因如下: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收入包括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這里所提及的收入是指營業范疇的收入,即凡納入營業利潤范疇的收入均在此列。
利得,是指企業在非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說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流入。營業外收入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捐贈利得等。
所以營業外收入是非日常發生的,例如像捐贈事項等等,所以它屬于利得,不屬于收入。
收回賠償款計入營業外收入補稅怎么處理?如果你們還有其他的會計問題,可以向我們的答疑老師咨詢,也可以來我們網站看看咨詢內容,希望會對你們有幫助!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