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科技創新基金怎么做會計分錄?
收到科技創新基金應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企業所得稅處理: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第一條第(一)款規定,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第(二)款規定,對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第三條規定,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收到的科技創新基金,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2、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第七條規定,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
第八條規定,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
(二)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公司取得的創新基金,如果屬于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收到時先記入"遞延收益"科目,并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如果屬于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取得時記入"遞延收益"科目,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取得時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上文提到的收到科技創新基金怎么做會計分錄,大家看完后清楚了嗎?如果是補償未來會發生的費用的,先確認為遞延收益,再計入當期損益.如果用來補償已經發生的費用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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