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當月專用發票驗舊后能否做作廢處理?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作廢與驗舊無關.當月開具的專用發票可以直接在系統中作廢,隔月的專用發票不能作廢,只能通過負數發票沖減.

對方已經過認證后的發票不能再作廢,只能做紅票處理,從防偽稅控系統中開具紅票,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報稅務機關審核后,再作負數票處理.
作廢發票、負數發票沒有限量要求.
企業當月專用發票驗舊后能否做作廢處理?一般來說,增值稅發票的作廢與驗舊并不直接關系,經過對方認證的票不可再作廢.有疑問歡迎咨詢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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