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因質量的問題進行賠款不能稅前列支嗎?
答:根據相關規定:
產品是因質量問題的賠款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
發生的質量賠款支出,是經營過程中的正常支出,可直接在稅前扣除.
因此,如果公司提供的擔保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
如果擔保與經營活動無關,則要考慮是否能從被擔保人行使追索權,如果被擔保人確實無力償還,則應該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1 年第25號)對應收賬款的規定進行專項申報;
并按照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準備專項申報的資料.

產品質量的賠款怎么做分錄?
答:相關分錄如下:
如果不涉及銷售產品的質量賠償的會計處理是:
借:營業外支出-賠償款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涉及銷售產品中的質量問題賠償的會計處理是:
借:應收賬款--XX公司(紅字)
貸:產品銷售收入(紅字)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金)(紅字)
本文就產品因質量的問題進行賠款不能稅前列支的相關問題到此結束,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精彩內容,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官網資訊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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