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只是掛名可以不交印花稅嗎?
答:不可以,股票的轉讓只要簽訂了合同不管是不是掛名都需要繳納印花稅。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只有在股權轉讓價格為零的情況下才可以免交。

例:2017年我將持有的股份轉讓給市民趙先生,轉讓協議上注明的價款為0元。截至轉讓時,公司凈資產為負數,我股權轉讓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的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的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用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立據人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因此,若陳先生認繳而未實際出資,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的股權轉讓價格為零,則印花稅計稅依據為零。
相信大家看完已經知道股權轉讓只是掛名可以不交印花稅嗎,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會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多位老會計在線為大家解疑答惑。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