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價值變動損失不予是否可以可以扣除呢?
答:小編了解到,公允價值變動損失不予是不允許扣除的。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指企業以各種資產,如投資性房地產、債務重組、非貨幣交換、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即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
會計學堂了解到,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以及投資性房地產等,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在實際處置或結算時,處置取得的價款扣除其歷史成本后的差額應計入處置或結算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新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期末賬面價值便是其在該時點上的公允價值,與前次賬面價值之間的差異,即公允價值變動金額需要計入當期損益。
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應該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解析,關于公允價值變動損失的相關問題您應該清楚了。如果您想更加上深入的了解這一知識點,可以訂購我們的課程哦。學習會計,歡迎您加入會計學堂的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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