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商業健康保險的6大扣除要點

2017-05-19 10:1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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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健康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保證被保險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傷害時的直接費用或間接損失獲得補償的保險。

某公司員工王平當年度自行購買有商業健康保險產品,2017年7月向公司提交了保單,保單顯示一年保費6000元,2017年8月份王平工資4000元,請問需要繳納個稅多少?

代扣工資薪金的個稅=(4000-3500-200)*3%-0=9元

扣除點一:次月扣除

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自行購買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的,應當及時向代扣代繳單位提供保單憑證。

扣繳單位自個人提交保單憑證的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準內按月扣除。

扣除點二:額外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額扣除為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減除費用標準之外的扣除。

如某人當月工資薪金收入4000元,商業健康保險支出100元,當月該納稅人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4000-3500-100)=400元,按3%的稅率,應扣個人所得稅12元。

扣除點三:限額扣除

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

扣除點四:視同扣除

單位統一組織為員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單位負擔部分應當實名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明細清單,視同個人購買來扣除。

扣除點五:定向扣除

只能扣除商業健康保險。保險公司參照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條款(見附件)開發的、符合《關于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39號)文中規定的5個條件的健康保險產品,其他的商業保險產品不得扣除。

扣除點六:是對象扣除

適用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關于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39號)與原試點政策一致,主要適用于:

(1)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

(2)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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