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有誤多交的增值稅退回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 [2006] 156號)的規定:“第十三條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當然可以退回多交的增值稅。如果數額不大,為了避免申請退還手續的煩瑣以及申請退還的審核時間較長,建議抵減下期應交納的增值稅。

發生時,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補貼款
貸:補貼收入
實際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補貼款。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解析,對于發票有誤多交的增值稅退回的會計處理,您現在知道了嗎?如果您還有什么疑問的,也可以問一下我們的在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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