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預收賬款及交稅的分錄怎么做?
答:按照國家稅法規定,房地產企業收到出售房屋預收款,視同取得了銷售收入,申報交納營業稅(5%)、城市維護建設稅(視納稅人地點不同稅率為7%、5%、1%)、印花稅(0.05%)、土地增值稅(預征1%).
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申報納稅時要將預收賬款科目本期貸方發生額作為計稅額.

房地產的所得稅預繳怎么計算?
答: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的預繳公式是(未完工的收入*15%+利潤總額)*25%.
根據相關規定:
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應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所得稅應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房地產開發企業因其開發產品周期長,并且存在對未完工產品--房屋預先進行銷售,收取預收款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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