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費付公積金該怎么寫會計分錄?
答:勞務費付公積金,先計提應發工資,
借: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等
貸:應發工資
計提個人應繳部分的公積金 ,
借:應發工資
貸: 其他應交款-公積金
計提單位應繳部分的公積金 ,
借:管理費用
貸: 其他應交款-公積金
繳納公積金時 ,
借:其他應交款-公積金
貸 :銀行存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看完了上述的文章分析,對于勞務費付公積金該的會計分錄,您現在知道怎么寫了嗎?想要知道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您也可以每天花點時間閱讀會計學堂的文章,重點在于您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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