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損失允許稅前扣除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答:會計準則規定,存貨發生盤虧和損毀,應按其成本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期末再根據造成的原因分別按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1.屬于自然損耗產生的定額內損耗,計入管理費用;
2.屬于計量收發差錯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應先扣除殘料價值與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人的賠償,然后將凈損失計入管理費用。
3.屬于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貨毀損,應先扣除殘料價值與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人的賠償,然后將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簡單點來說,對于非正常損失允許稅前扣除的會計分錄,可以這樣寫: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固定資產損益
看完了上述小編的解答,對于非正常損失允許稅前扣除的會計分錄您現在知道怎么寫了吧。更多會計方面的問題,歡迎您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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