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房租是否需要分攤處理呢?
答: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及《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6]22號):
租入時,根據租賃協議復印件、出租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付款憑據
借:待攤費用—房租、機器設備租金等
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因此,預付房租是需要分攤處理的。

攤銷房租,由于企業會計準則取消了待攤費用科目,故采用預付賬款科目代替。預付賬款科目核算的內容有:
企業因購貨而預付的款項,借記“預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收到所購物資時,根據發票賬單等列明應計入購入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物資采購”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金額,貸記“預付賬款”科目;
補付的款項,借記“預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退回多付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預付賬款”科目。
對于預付房租是需要分攤處理的,看完了上述分析相信您不難得出這一結論。更多會計方面的干貨,盡在會計學堂的更新,多多關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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