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怎么征稅?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征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的相關條款,國際貨運代理服務可享增值稅免稅的優惠。(減免性質代碼:01121310)
本事項列入“最多跑一次”清單。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征增值稅需要哪些條件?
1.納稅人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收入,以及向國際運輸承運人支付的國際運輸費用,必須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結算。
2.納稅人為大陸與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之間的貨物運輸提供的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參照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有關規定執行。
3.委托方索取發票的,納稅人應當就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收入向委托方全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4.本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執行。2013年8月1日至本規定發布之日前,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將專用發票追回后方可適用本規定。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怎么征稅的全部內容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征增值稅,獲取更多財務知識,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網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