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公司經營困難,能否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如何申請?
答: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安徽省國家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特殊困難:
(1)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2)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申請延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請您登陸安徽省國家稅務局網上辦稅平臺提交業務預申請,再將以下紙質資料準備齊全后,郵寄至安徽省國家稅務局行政許可受理窗口,郵寄地址:合肥市永紅路11號605室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納稅服務處收,聯系電話:18956078277。
資料清單:
(1)《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
(2)《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審批表》。
(3)納稅人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詳細說明申請延期原因,人員工資、社會保險費支出情況,連續3個月繳納稅款情況)。
(4)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
(5)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省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
(6)《資產負債表》。
(7)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應報送因不可抗力的災情報告或公安機關出具的事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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