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車輛購置稅是否計入固定資產?
答:對于企業的車輛購置稅是否計入固定資產,這一說法是有點不太準確的。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一)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因此,企業購買車輛作為固定資產,繳納的車輛購置稅和上牌費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原值。
固定資產原值是固定資產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支出,或應當以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計算的價值。

固定資產原值反映企業在固定資產方面的投資和企業的生產規模、裝備水平等,它還是進行固定資產核算、計算折舊的依據。
固定資產的原值一般為取得固定資產的原始成本,即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企業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以月初應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賬面原值為依據,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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