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費可以放營業外支出嗎
按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參加訴訟的訴訟費應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核算,訴訟敗訴支付給對方的賠款,是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支出,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
這要理解管理費用和營業外支出的概念。訴訟費是一項企業統一負擔的組織管理生產的費用,不是一種非日常活動導致的“損失”。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該賠償金的支出如果是與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法院判決企業支付賠償金,因為沒有發生應稅行為,所以無法開具發票,企業可憑法院的判決文書與收款方開具的收據作為扣除憑據。

“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損失),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等。
給出一個結果,必然要有解釋,關于訴訟費可以放營業外支出嗎,會計學堂小編給出了比較直接的解釋,對此,大家讀完后,可有要反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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