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去年地稅社保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答:對于補繳去年地稅社保的會計分錄,可以這樣寫: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等費用(公司承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個人承擔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由于社保費的繳納與支付待遇密切相關,而且政策性較強,因此,參保人能否補繳以前年度的社保欠費,需要社保部門分類處理。
目前,地稅部門根據社保部門傳遞的征繳(補繳)計劃據實征收,地稅征收系統支持補繳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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