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訂購合同代理方需要交納印花稅嗎
依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91國稅發155號)規定:“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托單位之間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權限和責任的,不屬于應稅憑證,不貼印花”。
因此,如果外貿企業與委托人簽訂的代理合同僅明確代理事項、權限和責任的,不屬于應稅憑證,不貼印花。

委托代理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委托代理合同不需交納印花稅。
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應稅合同類型,所以,不需要交納印花稅。
進出口訂購合同代理方需要交納印花稅嗎,如果代理合同中有明確的憑證列舉,這代理費用并不在征收范圍呢的,本文由會計學堂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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