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副本是否需要貼印花稅?
答:需要,合同的正、副本都需要貼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征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
另,以下合同免納印花稅:
國家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合同副本是否需要貼印花稅,相信大家看完已經有所了解,如大家還有不知道的地方可以點擊窗口,會計學堂老會計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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