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合并納稅嗎?
新的所得稅法是按法人交納所得稅的,分公司不是法人,不能獨立納稅.合并納稅實際上是一種稅務優惠.
對外國公司、企業在中國境內設有兩個及兩個以上營業機構的,可以合并申報納稅.但選定的負責合并申報的機構必須具備兩個條件:對其他各營業機構負有監督管理責任,設有完整的賬冊、憑證,能夠正確反映各營業機構的收人、成本、費用和盈虧情況;

被選定為負責合并申報的營業機構,應向其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合并申報納稅所涉及的營業機構設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批準;合并申報納稅所涉及的各營業機構設在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外國企業經批準合并申報納稅后,遇有營業機構增設、合并、遷移、停業、關閉等情況時,應當在事前由負責合并申報納稅的營業機構向當地稅務機關報告,需要變更合并申報納稅營業機構的,依上述程序報批.
匯總(合并)納稅是一個企業總機構或集團母公司(簡稱匯繳企業)和其分支機構或集團子公司(簡稱成員企業)的經營所得,通過匯總或合并納稅申報表,由匯繳企業統一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匯總(合并)納稅必須報經國家稅務總局審核批準.
分公司可以合并納稅嗎?上文小編就先簡單介紹到這,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