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工會經費是應發工資的貸方嗎?
應該按照應發工資計提,
計提:
借:管理費用--職工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現金及銀行存款

工會經費計提的貸方:其它應付款 --上級工會(40%)
其它應付款 --本企業工會(60%)
季度有空就轉出 借方:其它應付款 --上級工會(40%)
其它應付款 --本企業工會(60%)
貸方:銀行存款--上級工會(40%)
銀行存款--本企業工會(60%)
按職工工資總額(扣除按規定標準發放的住房補貼)的2%計提并撥交給工會使用的經費,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貸:其它應付款 --上級工會(40%)
其它應付款 --本企業工會(60%)
不過,要是沒有工會組織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提的費用,是不能在稅前扣除的,提了也白提.
計提工會經費是應發工資的貸方嗎?上文小編就簡單介紹到這,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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