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生產經營所得稅是否需要匯算清繳?
答: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但是,需要說明的是,匯算清繳不僅限于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也存在匯算清繳。
1.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僅僅限于兩個稅目的納稅人: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其他的九個稅目的納稅人是不需要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的。

2.無論是企業所得稅還是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雙定戶都是不需要進行匯算清繳的:
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因為是定期定額征收,這類納稅人通常被稱之為“雙定戶”,核定應稅所得率和查賬征收的納稅人需要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
不同是,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匯算清繳期限是在3月31日前,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匯算清繳期限是在5月31日前。
看完了上述的文章,對于匯算清繳不僅限于企業所得稅而在個體生產經營所得稅中也同樣存在,這點您應該是比較清楚的了。更多稅務知識,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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