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飲年銷售額多少可以不納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以下簡稱:23號文)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小規模納稅人開具餐飲發票征收率為3%.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并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十六條規定:"增值稅征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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