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終止
勞動合同的終止主要是基于某種法定事實的出現,一般不涉及雙方意思表示,法定情形出現,雙方勞動關系消滅。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如下:

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限制性規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
解除是一方或者雙方,主動、人為地提前結束合同;終止是出現法定事由后,被動地提前或如期結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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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