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2018-03-13 10:5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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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所得:確有必要征稅的其他個人所得,由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如:個人為單位或他人提供擔保獲得報酬。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一)稅目

偶然所得: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的獲

獎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其他所得:確有必要征稅的其他個人所得,由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如:個人為單位或他人提供擔保獲得報酬;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受贈所得。)

(二)應納稅額計算

1.計稅方法:按次計征。

2.稅率:20%。

3.計稅依據: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扣減任何費用。

4.計稅公式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20%

5.稅收優惠政策

(1)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免稅。

(3)彩票,一次中獎收入在1萬元以下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

(4)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不超過800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800元的,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

(5)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持股期限≤1個月:全額。

1個月<持股期限≤1年: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1年:免征。

(6)個人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紅利,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關于捐贈的扣除規定

注意

(1)上述捐贈必須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

(2)與應納稅所得額比,從應納稅所得額扣。

其他扣除

1.個人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用于非關聯的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究開發經費,可全額在下月(工資、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計征所得)或當年(按年計征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結轉抵扣。

2.2017年7月1日起,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支出,允許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2018年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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