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結算賬戶的概念和類型
一、概念
銀行結算賬戶是指銀行為存款人開立的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活期存款賬戶。
二、類型

二 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
一、開立
(一)核準類賬戶
1.需要中國人民銀行核準的賬戶包括:
(1)基本存款賬戶;
(2)臨時存款賬戶(因注冊驗資和增資驗資開立的除外);
(3)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
(4)QFII(合格的境外投資者)專用存款賬戶。
2.對核準類賬戶,銀行應將存款人的開戶申請書、相關的證明文件和銀行審核意見等開戶資料報送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經其核準并核發開戶許可證后辦理開戶手續。
3.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應于2個工作日內對開戶銀行報送的核準類賬戶的開戶資料的合規性予以審核,符合開戶條件的,予以核準,頒發基本(或臨時、或專
用)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二)備案類賬戶
申請開立除核準類賬戶外的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銀行應于開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備案。
(三)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開始辦理付款業務的時間
1.存款人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自正式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該
賬戶辦理付款業務;但是,注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轉為基本存款賬戶、因借款轉存開立的一般存款賬戶除外。
2.“正式開立之日”的確定
(1)對于核準類銀行結算賬戶,“正式開立之日”為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的核準日期。
(2)對于備案類銀行結算賬戶,“正式開立之日”為開戶銀行為存款人辦理開戶
手續的日期。
(四)對存在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對單位經營規模及業務背景等情況不清楚、注冊地和經營地均在異地等情況的單位,銀行應當與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面簽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并留存視頻、音頻資料等。(2018年新增)
(五)銀行為存款人開通非柜面轉賬業務時,雙方應簽訂協議,約定日累計限額、筆數和年累計限額等,超出限額,應到柜面辦理。(2018年新增)
二、變更
(一)存款人變更賬戶名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地址等其他開戶資料后,應及時(5個工作日內)向開戶銀行辦理變更手續。
提示
如果存款人擬改變開戶銀行及賬號,不屬于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
(二)變更開戶許可證記載事項的,存款人辦理變更手續時交回開戶許可證,由
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換發新的開戶許可證。
(三)備案類結算賬戶的變更和撤銷應于2個工作日內通過賬戶管理系統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報備。
三、撤銷
(一)法定情形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產或關閉的;
2.注銷、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3.因遷址需要變更開戶銀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
(二)撤銷順序
撤銷銀行結算賬戶時,應當先撤銷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將賬戶資金轉入基本存款賬戶后,方可辦理基本存款賬戶的撤銷。
(三)強制撤銷
對按規定應撤銷而未辦理銷戶手續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銀行應通知存款人,自發出通知之日起30日內到開戶銀行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自愿銷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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